9月15日,在維基媒體運動和所有用戶生成內容項目的一次勝利中,佛羅里達州的一名法官駁回了對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的誹謗、侵犯隱私和造成精神痛苦的指控。法官認為,《通信禮儀法》第230條豁免了維基媒體基金會對在維基百科上發(fā)布的第三方內容的責任。換句話說,第230條幫助維基媒體安全地主持維基百科貢獻者的工作,并使志愿者主導的項目內容得到有效的修改。
此案始于原告納撒尼爾·懷特于2021年1月起訴維基媒體基金會,聲稱該基金會應對發(fā)布錯誤地將他認定為紐約同名連環(huán)殺手的照片負責。由于其開放性,有時會有不準確的信息被上傳到維基百科及其配套項目,但維基百科的成員會及時識別和刪除這些不準確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這起訴訟是在維基百科編輯于2020年9月主動糾正了有爭議的錯誤幾個月后提出的。維基媒體在6月提出駁回修改后的投訴,認為原告的索賠被第230條禁止。
在批準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駁回動議的命令中,法院確認,像基金會這樣的"交互式計算機服務提供者"一般不能為維基百科文章和照片等第三方內容負責。裁決還指出,原告修改后的申訴試圖"讓維基媒體為其行使出版商的傳統(tǒng)職能負責"。
原告認為,基金會應被視為傳統(tǒng)的離線出版商,并被追究責任,就像它在審查其主辦的網(wǎng)站上的所有內容一樣,盡管它沒有編寫或策劃項目上的任何內容。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因為它與第230條直接沖突,該條明確規(guī)定,當涉及第三方內容時(如本案),在線服務提供商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一結果展示了第230條對眾包項目和社區(qū)的重要性。維基百科和其他維基媒體項目是由世界各地的志愿貢獻者和編輯合作創(chuàng)建、維護和策劃的。如果每次用戶貢獻了不準確或令人不快的內容,維基媒體基金會就會被追究責任,那么維基媒體項目很可能不會經(jīng)歷過去20年的增長,并且需要更多的資源來支持。維持和發(fā)展世界上最大的自由知識庫的能力取決于強大的法律豁免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第230條對維基媒體項目和其他在線服務的廣泛保護并沒有讓懷特先生這樣的訴訟當事人沒有選擇。相反,法律只是要求訴訟人將其投訴指向發(fā)表相關言論的個人,而不是發(fā)表這些言論的論壇。這既允許訴訟人挑戰(zhàn)對其傷害負有責任的適當各方,又保護了像維基媒體基金會這樣的在線托管公司免于承擔與用戶生成的內容有關的費用。
通過批準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駁回動議,佛羅里達州萊昂縣第二司法巡回法庭與全國各地的法院一起,準確地適用了第230條的保護措施,并賦予了互動式在線社區(qū)以權力。維基媒體基金會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并繼續(xù)致力于保護全球知識交流和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言論自由。
譯自維基媒體基金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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