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廬陽交警大隊在夜查中查獲一名酒駕男子,其呼氣測試結(jié)果為27mg/100ml。
按照規(guī)定,該男子將被處15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得知駕駛證要被暫扣半年后,男子突然情緒失控,大喊我完了”,并狂扇自己耳光,他表示自己是一名司機,還要發(fā)貨,半年內(nèi)不能開車,他覺得完了。
交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你這樣說明能認識到錯誤,以后不要再犯,就是好事?!?/p>
據(jù)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酒后駕車。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則屬于醉駕。
而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如果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至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nèi)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nèi)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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