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榮耀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可能再熟悉不過了。然而,當“王者榮耀”被貴州一酒業(yè)公司注冊成商標之后,騰訊公司首次維權卻以失敗告終。隨后騰訊起訴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要求其對該商標的注冊問題重新作出裁定。
就在日前,我們從@知產(chǎn)北京官方微博獲悉,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一審審結“王者榮耀”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案,認定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損害了游戲作品名稱“王者榮耀”的在先權益,判決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據(jù)了解,2018年6月19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公司)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以第18379954號“王者榮耀”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訴爭商標的注冊未侵犯騰訊公司的著作權亦未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為由,裁定訴爭商標予以維持。
騰訊公司不服被訴裁定,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訴訟,貴州問渠成裕酒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問渠成裕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原告主張,《王者榮耀》游戲是其自2015年10月起開始運營的游戲,一經(jīng)推出即具有較高知名度。而且,騰訊公司在飲料、餐飲等與訴爭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關系密切的領域與麥當勞、可口可樂公司進行了積極合作,游戲的受眾群體與飲料、酒精飲料、餐飲等相關領域的受眾高度重合。訴爭商標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相關商品上,損害了原告對游戲《王者榮耀》的作品名稱所享有的在先權利,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
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經(jīng)審理,《王者榮耀》游戲在上線之初即已獲得較高的搜索點擊量和廣泛的關注度,取得了較高的知名度?!巴跽邩s耀”作為該游戲的作品名稱亦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且該知名度的取得是原告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結晶,其所帶來的商業(yè)價值和商業(yè)機會亦是原告投入大量勞動和資本所獲得。
法院認為,《王者榮耀》游戲屬日常娛樂范疇,根據(jù)行業(yè)特點,游戲的周邊產(chǎn)品通常會涵蓋飲料、食品、日用品等多種商品,且原告亦舉證證明已與麥當勞等合作開發(fā)了多種飲料等周邊產(chǎn)品,“王者榮耀”作品名稱的知名度所及的范圍能夠及于日常生活領域
訴爭商標“王者榮耀”與《王者榮耀》游戲作品名稱一致,構成標志近似。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第33類“果酒(含酒精)、白酒、葡萄酒”等商品亦為日常生活領域的商品,該類商品受眾與游戲受眾的重合度較高,將其作為商標注冊及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該白酒等商品是原告的商品或者與原告存在特定聯(lián)系
綜上,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認定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損害了原告的作品名稱“王者榮耀”的在先權益,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同時,未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因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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