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之家(ChinaZ.com) 7月13日 消息: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對“陳某發(fā)等詐騙罪案”進行一審宣判。因蘋果手機拆卸主板出售植入舊主板再退貨,陳某發(fā)、林某彬、陳某盛、陳某強、胡某豪、林某龍以詐騙罪分別判處 8 年至 1 年 6 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處 5 萬元到 3000 元不等罰金。同時責(zé)令陳某發(fā)、林某彬退賠被害單位46. 92 萬元。
據(jù)法院公告,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間,被告人陳某發(fā)、林某彬等人通過分批前往某蘋果手機專營店購買 iPhone 8 Plus 型號手機,然后進行拆卸主板出售植入舊主板再退貨的手段騙取蘋果公司 184 塊全新的手機主板,每塊手機主板價值約 2550 元,涉案主板貨值46. 92 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rèn)為,被告人陳某發(fā)、林某彬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及悔罪表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遂做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被告陳某發(fā)等四人提出上訴。
2020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F(xiàn)該二審裁定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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