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公司年會上員工中得608萬元大獎的新聞在小紅書上引起了廣泛關注。據(jù)廣東省總工會披露的案例,浙江寧波某公司為了烘托年會氣氛,購買了500多張彩票并在年會上發(fā)放給員工。
出乎意料的是,一位員工的彩票幸運地中了一等獎,獎金高達608萬元。然而,公司在得知中獎消息后,要求該員工退還彩票,并計劃將獎金平分給所有參加年會的員工。對此,員工表示不同意,雙方因此產(chǎn)生了糾紛,并最終鬧到了派出所。
民警指出,這起事件屬于民事糾紛,建議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更令人意外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彩票發(fā)放給員工時,中獎號碼已經(jīng)公布。
在發(fā)放彩票前,公司老板曾指示財務人員核對彩票是否中獎,確認未中獎后再下發(fā)。然而,財務人員可能未核對清楚便將彩票發(fā)放給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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