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新聞發(fā)布會上,浙江省宣布將擴大清潔能源消費,加快電動汽車推廣使用,計劃至2025年,建成智能公用充電樁達5萬根左右,自用充電樁25萬根以上。
該計劃稱,到2025年,浙江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將從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24%,煤電裝機占電力裝機比重從目前的47%下降到42%。到2025年,該計劃要求風電光伏裝機在2020年基礎上翻番,達到3400萬千瓦左右。浙江省將加快綜合供能服務站、充電樁建設,到2025年建成綜合供能服務站800座以上,智能公用充電樁達到5萬根左右,自用充電樁25萬根以上。推動氫燃料在用戶側的應用,到2025年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1000輛以上。
截至到2020年6月,杭州市擁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5.4萬個,占全省50%,其中公用充電樁1.8萬個、私人自用充電樁3.6萬個,總車樁比3.8∶1。
根據(jù)充電聯(lián)盟數(shù)據(jù),截止2020年9月,全國公共充電樁保有量為60.6萬臺,較上月增加近1.4萬臺,同比增長30.0%。其中東部沿海地區(qū)建設進程領先全國,前十名省份(廣東、上海、江蘇、北京、浙江、山東等)充電樁數(shù)量占比達72.4%,預計未來充電基礎設施也將逐步輻射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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